董事會
2021年8月6日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 沈以峰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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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趙耀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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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王騰嶽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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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 William P. Fuller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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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蔡美雀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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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謝志鴻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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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宣建生 | 20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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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第1條 (目的)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旨在載列本公司董事會為達董事成員多元化而採取的方針。
第2條 (願景)
本公司明白並深信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所助益。
第3條 (政策聲明)
為達可持續之均衡發展及董事會層面日益多元化,本公司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或工作領域。董事會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在考慮人選時以客觀條件充分顧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重要性。
第4條 (可計量目標)
本公司甄選董事會成員人選應按一系列多元化範疇為基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或工作領域。最終將按人選之長處及可為董事會提供之貢獻而作決定。
第5條 (檢討本政策)
議事單位宜適時檢討本政策,以確保本政策行之有效。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係依 ”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設置審計委員會,並訂定審計委員會規程。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規程第5條之規定,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一、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規程第3條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成員如下:
獨立董事 蔡美雀 委員會召集人(財務專家)
獨立董事 謝志鴻
獨立董事 宣建生
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公司爰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以下簡稱「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三條之規定,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依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5條規定,本公司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如下:
獨立董事 蔡美雀 委員會召集人
獨立董事 宣建生
獨立董事 謝志鴻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
稽核工作主要是調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效率,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內部稽核,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地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並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稽核人員每月除出具稽核報告及相關追蹤報告,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外,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參加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例行會議報告,每季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人員如發現有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失之虞時,立即作成稽核報告呈核,並通知各獨立董事。
本公司會計師不定期參加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另簽證會計師郭俐雯女士於2021年3月11日及2021年8月24日直接與三位獨立董事開會,說明「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及2021年第二季度「關鍵查核事項」等議題。
重要公司內規
公司章程 (PDF 599K)
董事選舉辦法 (PDF 91K)
董事會議事規則 (PDF 221K)
股東會議事規則(PDF 165K)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PDF 353K)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PDF 129K)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PDF 254K)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PDF 119K)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PDF197KB)
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PDF214KB)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 (PDF411KB)
道德行為準則(PDF282KB)